第05版:新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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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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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
为争1元钱多花37元


  本报讯(李玲 记者 王南桢)日前,记者从临江路派出所获悉,一乘客在机场路打的时,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发生纠纷,为争1元钱结果多花了37块。

  4月14日凌晨1点半左右,临江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乘客在机场路与司机发生纠纷。原来,住在陈家垭口隧道附近的罗先生从攀枝花学院路段打的回去,下车时计价器显示11块钱,罗先生经常在这段路打车一般都是10块钱,给了11块钱车费的罗先生断定出租汽车的计价器有问题,多收了他1块钱,而司机丁某说计价器绝对没问题,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两人打赌:找一辆出租车沿原路跑一趟看是不是11块钱。司机丁某拉着罗先生又回到乘车地点,另外找了一辆出租车重新跑到陈家垭口隧道,结果两辆出租汽车显示的都是11块钱,罗先生认输后,只付给了那辆出租车11块钱,但就是不给丁某跑这一趟的11块钱,两人为此发生纠纷,谁也不让谁。

  赶来的民警将他们带到派出所,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为不影响丁某跑生意,让他先走。然后民警耐心地给罗先生讲道理,做了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罗先生才付了11块钱车费从临江路派出所打的回去,这一段至少要花15元。民警提醒市民,在夜间打的时要留意,过了晚上12点计价器收费要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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