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彭雪梅)“积极参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噪音扰民和超时营业行为发生,确保营业时间声音控制在52分贝以内。”近日,东区辖区内79家歌舞娱乐经营单位业主作出郑重承诺,并与东区文体局签订了《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东区严格执行文化娱乐场所的许可准入制度,把噪声达标作为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的前置条件,3月份以来对辖区内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噪声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卫生、消声设施以及创模宣传等情况,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歌舞厅予以取缔,规范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管理,减少噪声扰民现象,限制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确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标准(52分贝)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