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丽)昨(5)日,记者从攀枝花市2008年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上获悉,按照教育部文件,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加分、考试违规、志愿填报等方面新增了一些政策和规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统一认定,可加20分,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本次高考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生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普通高考、在普通高考考试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除提前批次不变外,普通高校普通类专业各个批次志愿设置调整为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第二志愿。继续执行“二视一”的投档办法,视为一志愿的二志愿为四个平行第二志愿中的第一自然顺序志愿。
——取消艺术、体育本科层次的调配志愿。
——不换录,不参加第二次录取。